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她和他的故事001}-兩個人之間

她,和很多其他的「她」一樣,結婚後就住進了婆家。

她承認自己並不完美。

婆婆唸她的時候,她會不發一語,走進房間。

小姑管教她的小孩,她的確頂了一句:「不關妳的事。」

她只是認為她嫁的是他,並不是他的家庭。

這不是對錯,只是她的選擇。

那幾年他憂鬱症發作的時候,她也做到了不離不棄。

甚至因為他嚷著個性不合要離婚,她還去參加了兩性成長課程,只想挽回她人生中放在第一位的婚姻,除了他和孩子,她沒有別的家人。

「他說謊!」當他指控她不孝、不德,視他家人於無物時,她噙著眼淚,不在法庭上滴下。

依照律師的指示,她展示了一則則他傳情的簡訊,那些他從未對她說過的情話。

縱然她桀驁不遜,但沒少煮一頓飯給他的家人。

「按照離婚破綻主義,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看他得意洋洋的念著不知從哪得來的法律資訊,他的聲音越來越遠,在她耳邊的迴盪的卻是當年他的求婚誓言。

「依最高法院的見解,雙方就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之發生,均須負責時,責任較重之一方應不得向責任較輕之他方請求離婚。」律師的答辯讓她回過了神,她想不起上次和他的家人正眼相對說話是什麼時候,但因為這樣他就可以藉口琵琶別抱嗎?婚姻應該是兩個人間的事吧!

原告之訴駁回。

她,或許得到了正義,但早就失去的那些,判決,並沒有為她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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