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9日 星期日

把老婆當小三養

那天遇到個很久不見的當事人,出乎意料的,她變得比半年前漂亮多了,是她叫住了我,否則,我幾乎要認不出她來。
我問她過得如何?
她回答:「很好啊!」
這答案很令人欣喜,因為多數經歷離婚的當事人都要好一陣子才走得出來。
「妳變美了!」這是實話。她的臉頰瞬間刷紅,我想她自己也發現了,摸著雙頰,幸福的模樣,溢於言表。
這和我們處理的案例很不一樣,多數的當事人歷經離婚都會滄桑許多。
「我有在交往的對象。」原來如此,想當然爾,戀愛中的女人最美麗。
說起當初,她前夫外遇還吵著要離婚,她失魂落魄的樣子,跟現在比起來,反而蒼老憔悴許多。
當了那麼多年全職主婦,沒存款,沒一技之長,她卻沒忘了結婚前的堅毅,妨害家庭、侵害配偶權她都不告。
「我不是放了他們,是放了我自己。」
她得重新找工作,得重新開始人生,沒有支援系統,畢竟嫁人了,娘家經濟也沒好到哪裡去。
孩子留在他家的決定很痛,但起碼要什麼有什麼,不用跟著她吃苦。
探視權,是她的底線,雖然他不留餘地的連一兩天都跟她斤斤計較。
「我想脫離這個惡夢,越快越好。」
當時,她是這麼說的,不管律師希望她多爭取一些好條件。
「後來呢?他有沒有遵守探視權的約定?」希望那男人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錯誤,還留點情份。
「沒有!」
「沒有!?」不會太超過嗎?她都放他一馬了!
「沒兩個星期,他就求我回去幫忙顧小孩。」ㄘㄟˋ!
「妳有回去嗎?」
「當然沒有!我週末都帶小孩出去玩,他們愛死我了!還嫌他爸囉唆!」
「看樣子妳比離婚前快樂多了!」我是真的為她高興。
「是啊!尤其是看我最近神采飛揚的,畢竟在一起那麼多年,他也猜出幾分,開始找我麻煩!整天用小孩當藉口想綁住我。」
「妳真的是看起來春風得意啊!我該拿妳當範例勸勸那些還在苦海中浮沈的姐妹們!」
「可以啊!幫我告訴她們,女人就是要用愛灌溉的,男人不愛妳,妳就要先愛妳自己,才有本錢追求妳想要、妳在乎的東西。」
「好啊!妳也加油喔!」我知道她會的,她一直很努力。
記得一個女作家曾經說過:「結了婚的女人特色就是,臉上會出現『這世上還會有什麼好事情』的神情。」
很有趣的形容。
其實男人,把老婆當小三養,你就不用拿一個家庭的破碎,也能換到一個美麗自信的女人。

3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