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娘,究竟我該不該做全職媽媽呢?」
眼看育嬰假即將結束,對於短暫的全職媽媽生活,要不要延續為全職媽媽人生,她心裡一直沒有個確定的答案。
那邊聽說有個親戚當了家庭主婦十幾年,孩子漸漸大了,有了自己的同儕,不再需要她的陪伴,她漸漸失去了生活重心,另一方面丈夫職位一級一級的升,這幾年更加忙碌了,回家也很少跟她說話。「大家都在往前走,好像只有我還在原地踏步,洗同樣的碗,掃同樣的地,我是心甘情願犧牲,但是總覺得大家太理所當然了。」她說。
這邊有個姊妹淘生了兩個小孩,一個一歲,一個三歲,一結婚就脫離職場生活,六年的職涯空白讓她對於丈夫的毫無預警的離婚協議書,驚慌失措的不知如何面對。
「我沒有工作,爭取得到監護權嗎?」她問。
當然,不能一概而論,隔壁鄰居那個全職媽媽,一個打三個,還是每天都笑嘻嘻的。
「孩子是老天送給我的天使。」她是真心的。
到底要不要回到職場,她反反覆覆想了好多次,還是下不了決定。
早年的農業社會,也沒有家庭主婦這種角色,婦女除了家務還是要幫忙農作,所以沒有這種問題
,到了工業社會,我們的上一代是臺灣錢淹腳目的時期,很多主婦在家帶小孩,先生就捧著錢回家,以前的誘惑也沒那麼多(起碼少了LINE跟臉書的通路),一輩子也就這麼傻人有傻福的過了。可是我們這一代就複雜了,錢沒以前好賺了,誘惑比以前多了,心理層面的需求也跟以前不同了,一旦一方選擇當全職媽媽,粗估或許有幾個風險或困難要面對。
一、家庭經濟來源減少,如果外出工作的另一半收入沒有特別好,雙方可能要面對出現的經濟缺口。
二、職場生涯的犧牲,到小孩長大,可能當全職媽媽的一方,黃金的就職年齡已經過去,就曾聽到一個要重回職場的全職媽媽說:「人家說一樣沒經驗,當然寧願找年輕的,我願意學,但人家不願意給我機會。」
三、雙方成長的步伐不一致,一個在外面對花花世界,一個專心忙於家務小孩,談的話題風馬牛不相及,話越來越少。
四、經濟勢力的落差,錢都是一方賺的,另一方用錢時或許無法自由運用,甚至也聽過一些全職媽媽抱怨拿錢要看對方臉色,也擔憂哪天先生外遇了,自己的籌碼是什麼?
看著事務所的律師們處理了那麼多離婚的訴訟,當然或許,我們看到的本來就是屬於負面案例的一隅,世上還是有很多活得開心又風光的全職媽媽,或家庭主婦。
我自己也有過不長不短的三年全職媽媽生涯,我必須承認,陪伴小孩雖然辛苦,而回憶卻是無價的。
但妳如果問我,到底當全職媽媽好不好?
我會說:「因人而異,也因家庭而異。」
怎麼說呢?
一、如果妳的家庭經濟狀況會因為妳離開職場,有比較大的影響,為了避免因為經濟因素讓夫妻感情橫生枝節,可能保留原本的工作,或許是比較正確的選擇。
二、雙方的共識很重要,一定要雙方都能認同全職陪伴孩子的理念,而非一方認為他方是因為無法在職場有出色的表現,所以示弱留在家庭靠對方扶養,如果雙方無法有這樣的認知,很容易在往後的婚姻生活中,摩擦頻生,而讓留在家中照顧小孩的一方越來越沒有自信,甚至心生怨念。
三、建議透過育嬰假的方式確認自己是否適合全職帶小孩的生活。其實,我自己還聽過不少,休完育嬰假迫不及待回去上班的女性,甚至有辭職在家帶小孩結果罹患憂鬱症的婦女,現在的人成長過程比較精彩,如果沒有辦法得心應手勝任全職主婦有時候可能一成不變的生活,即使經濟狀況允許而且對方也支持,不見得就適合當全職媽媽。
四、經濟權的掌控。有的男方很大器,把錢全都交給全職主婦管理,甚至買的房子也登記在太太名下,但是有的全職主婦只領得到剛好夠用的家庭生活費用,一旦男方有二心,女方連存款都沒有,假使要找工作,如果沒有娘家的支援,有時候接送小孩或小孩突然生病,就會出現問題,甚至會連去搶監護權的信心都沒有。
五、有人說,不是離婚的時候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可以跟對方請求扶養費用嗎?事實上,我們看過很多打算離婚的男性,一早就開始進行脫產的動作,等到跟對方攤牌,名下一毛錢都沒有,這點法律也幫不上忙。
所以說到底結論是什麼呢?
一、每樣事情都是有代價的,假使對方不能接受先給打算當全職媽媽的人經濟上的保障,那麼就要了解自己負擔的風險,最糟糕的可能就是,失去了經濟能力又婚變,的確是很大的挫折或打擊。
二、不要讓全職主婦成為你停止成長的結果,只要有心,家事做到六十分,還是有機會讓自己一邊帶小孩一邊維持著競爭力。
三、折衷在小孩上幼稚園後就進入職場,或嘗試做可以一邊帶小孩一邊培養專長或興趣,讓自己展現認真的魅力,並維持隨時都能賺錢的能力。
四、帶小孩一樣可以社交,跟外界維持著往來,跟上潮流,不要老公回來說什麼都聽不懂。
五、多看書,鍛鍊心志,人生沒有吃不了的苦,過不了的關,即使自己的選擇錯了,一樣要具備承受挫折的堅強意志。
六、神經該大條時大條,不要疑神疑鬼,一旦發現什麼蛛絲馬跡,坦然面對,尋求自己的出路。
總之,人生本來就是一連串的選擇題,卻沒有標準答案,開放的心胸才能讓你選什麼都快樂,選什麼都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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