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日 星期一

她沒有後悔過當初的決定,選擇了姊妹們勸阻的人生。
孩子喝完母乳後滿足的微笑,她沒有錯過。
孩子在坐在地上把玩著每樣新鮮的玩具的笑靨,她沒有錯過。
孩子哭著找母親的時候,她下一秒就出現。
孩子的第一步當然是奔向她,第一句開口的,當然也是媽媽。
儘管,和公婆住在一起的生活,如此讓她窒息。
儘管,陪伴孩子的快樂得用枯燥繁瑣的家務事和犧牲自己的生涯規劃來交換。
儘管,她讓自己暴露在經濟弱勢的風險裡。
沒有經歷過的人,無法體會她飛蛾撲火般,燃燒自己的決心。
而火,也的確灼傷了她。
他和外面的她翻雲覆雨的時候,她陪著孩子沈沈睡去,擁抱著那世上最單純無邪的睡顏。
他說,離婚可以,孩子也願意給她,雖然,外遇從來不會是法院判定監護權的考量。
公婆卻不能忍受血脈的外流。
公婆說,夫家經濟的強勢,絕對會讓她拿不走監護權,要離婚,想清楚。
究竟,公婆也可以來搶監護權嗎?公婆有錢,經濟弱勢的媽媽真的該逆來順受嗎?
雖然,民法上的確有祖父母聲請改定監護權的規定,但其實是用在父母有事實上困難無法行使監護權的狀況,因此,除非母親行使監護權對小孩有相當的不利,否則,公婆要搶走監護權恐怕有相當的困難。

先找到工作吧!親愛的媽媽。

告訴法官,妳養得起小孩,而孩子最需要的,是無私的付出,而不是佔有的愛,別再受他們的威脅,即使被火紋身,妳依然能振翅飛離那個曾經深深灼傷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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